本報訊(記者李治燕)在農村,一些國家扶貧資金、社會救助款的去向是大多數人不知的,這也造成了騙取扶貧款等現象時有發生。昨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陝西省村務公開民主管理辦法(修訂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見稿)》(下簡稱《二次意見稿》)中規定:社會救助、扶貧資金、國家補貼村民資金和捐贈款物的發放使用情況要至少每三個月公開一次。
   《二次意見稿》規定,村裡財務收支情況;水電費收繳情況;土地流轉、征收徵用、土地承包、租賃、補償等收支情況;集體企業和財產的承包、租賃以及收支情況;公共基礎建設項目的建設方案和資金使用情況;社會救助、扶貧資金、國家補貼村民資金和捐贈款物的發放使用情況;政府涉及農村的各項惠民政策及其申辦程序、享受人員名單和標準等,都要向村民公開。所有事項至少每三個月公開一次。《二次意見稿》還規定行使村集體以及村民委員會財務審批權的人員、參與村經濟活動決策的村組織成員,應當接受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6月15日前,您都可登錄省法制辦官網(http://www.sxzffz.gov.cn)查看《二次意見稿》全文,並將您的建議發傳真至029—87294499、或發郵件至shfzc87294499@163.com。  (原標題:扶貧資金、救助款去哪了至少每三個月公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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